韩国贸易委员会就不锈钢板卷反倾销案作出终裁
商务部消息,近日,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大陆、印尼和中国台湾的不锈钢板卷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,裁定中国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23.69%,鞍钢联众不锈钢有限公司税率为25.82%,其他中国大陆供应商税率为24.83%;同时,决定对200系钢种等产品不予征收关税,并接受包括太钢不锈在内的五家应诉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申请。韩贸易委员会将向韩企划财政部通报本案终裁结果,企划财政部将于9月25日之前决定是否征税。
韩国贸易委员会发布第23-2020-3号案件第2021-10号决议,对原产于中国大陆、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不锈钢板卷(Flat-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)作出反倾销终裁,1.建议对上述国家和地区涉案产品征收7.17%~25.82%反倾销税,其中,中国大陆为23.69%~25.82%、印尼为25.82%、中国台湾地区为7.17%~9.47%,2. 批准5家企业的价格承诺提议。措施自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征税公告起生效,有效期为5年。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~2019年12月31日,损害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~2019年12月31日。涉案产品不包括厚度大于8毫米的不锈钢板卷及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(American Society for Testing Materials(ASTM))S31254和N08367标准的钢产品。
不锈钢板 规格0.4mm~80mm 材质 201 304 321 316L 310S 904L 2205 2507 254SMO C-2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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